2020年首场发布会来啦!一起来看重庆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

14.01.2020  00:36



1月9日,市检察院召开2020年重庆检察机关首场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重庆市检察机关2019年公益诉讼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发布会现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通报了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总体情况。市检察院检察五部副主任庞伟华介绍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室主任侯映雪主持。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重庆日报等十二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据了解,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扎实贯彻市委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谋划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效,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公益诉讼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


据介绍,《白皮书》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更加深入”“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建设更加健全”“检察公益诉讼履职基础更加牢靠”“大事记”“典型案例”等五个方面,全面回顾了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和成效。


办案更深入


●全面发力成效显著。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履职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00件,立案214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4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76件。督促有关方面治理被污染水域、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等69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近5万吨,督促查处销毁伪劣食品38.5千克、假药劣药92千克,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价值2.4亿元。


占比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占比高。全市检察机关立案1588件,占74.07%;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447件,占74.55%;提起诉讼52件,占68.42%。


幅度大——起诉案件数量上升幅度大。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76件,同比上升111.11%。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8件,占23.68%;行政公益诉讼10件,占13.16%;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8件,占63.16%。


●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庆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公益保护为己任,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精准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领域,部署开展一系列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了一大批群众反应强烈、严重侵害公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全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聚焦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庆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集中巡查攻坚月”专项活动、“主城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多管齐下、重拳出击,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划出一条不容逾越的司法红线。全市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开展非法码头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库区消落带违法种植农作物等小专项行动,加强对长江流域水资源、岸线资源、森林、草场和湿地等生态环境保护,带动长江生态保护工作整体全面发力,在水生态安全领域立案709件。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主城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整治主城区两江四岸工地扬尘、工业废气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等重点污染源,守护一片“重庆蓝”。共立案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件,提起诉讼1件。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共立案38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50件,提起诉讼19件。高度关注群众饮用水安全,第一分院组织开展“乡镇饮用水安全专项行动”,立案10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1件,提起诉讼1件。


聚焦国有财产保护——积极助力国有财产流失问题治理,紧盯国家补贴资金管理、土地出让金收缴等重点领域,让改革发展红利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立案1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件,提起诉讼1件;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15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31件,提起诉讼3件。


机制更健全


●坚持党的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各地检察院每年向同级党委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起诉案件等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关心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对报告的审议意见。全市已有31个区县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30个区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协作配合。全市各级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会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高检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七项机制》;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加强公益诉讼协作工作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对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信息共享、人员互派等作出规定;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会签《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水生态安全合作协议》,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南川区检察院与区发改委等13个部门形成《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意见》,与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沟通协作更加顺畅。


●完善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工作特点,积极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完善上下级院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全市坚持运行“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的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协力发挥监督职能。市检察院加强对下指导,先后交办案件线索50余件,挂牌督办重点案件13件。


建立公益诉讼巡查机制。2019年5月27日,市检察院在全国省级检察机关率先出台《公益诉讼巡查工作办法》,常态化开展巡山、巡河、巡湖、巡田等工作。全市建立28个常设巡查工作机构,配置专兼职巡查人员328人,装备无人机、勘查取证箱等设备,开展巡查3200余人次。


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四川、云南、贵州、青海、西藏检察院建立六省市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合川区检察院、酉阳县检察院分别与四川岳池县检察院、贵州沿河县检察院建立渠江、乌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形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长寿区检察院、梁平区检察院、垫江县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会签《关于在长江龙溪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建立全市首个域内跨区域协作机制。


探索长江生态检察新机制。第二分院试点建立“以刑事打击为先导、以公益诉讼为主导”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有效整合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市检察院指定重庆铁检院管辖长江流域重庆境内发生的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基础更牢靠


●维护公益履职水平能力稳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采取有力举措,充实办案力量,强化人才培养,积极提升履职能力。


注重专业化建设。24个检察院设立公益诉讼专门机构,其中三峡库区检察院实现全覆盖,未单设机构的检察院均明确了公益诉讼专门办案组。涪陵、巫溪检察院设立生态保护检察室。市检察院建立全市公益诉讼人才库,组建专业团队指导、领办全市检察机关的重大公益诉讼案件。


注重强化智慧办案。积极探索建立“一箱、一机、一网、一库(取证勘查箱、无人机、公益检察智慧网、专家人才库)”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体系,将先进科技手段及设备运用到办案实践中,不断提高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聘请23位专家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库,充分利用“外脑”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专业支持。


注重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市检察院组织首届“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件”暨“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切实发挥典型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举办公益诉讼现代化技术运用专题培训班,重点提升检察干警运用现代科技设备调查取证的能力。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互派业务骨干挂职锻炼工作机制,互派挂职干部78名,互相学习借鉴提高专业素能。


●社会公众知晓度、认同感不断提高。市检察院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持续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摄制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题宣传片在互联网、重庆检察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布,联合17家中央、市级主流媒体共同开展“共护一江水•公益诉讼”媒体走基层活动,推出“落实1号总河长令”等一系列专题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青海等5个代表团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渝视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第一分院和涪陵、璧山、武隆等地检察院主动向人大代表宣讲检察公益诉讼,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逐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