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工商分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16.10.2018 00:35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渝万州工商催告字〔2018〕1号
重庆市大足区豪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
本局于2018年1月2日作出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万州工商经处字(2018)46号),决定对你公司处罚款3.7万元。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期到工商银行(开户行:上清寺分理处;户名:重庆市财政局;账号:3100021709024932270)缴纳罚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包骏、朱代君 联系电话:023-58809231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州区分局
2018年10月8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6.10.2018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