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法院审结首起申请破产重整案
12.10.2017 12:04
本文来源: 法院
2015年4月,卉都园林公司与宝狮置业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将重庆忠县新加坡生态城一期项目后续景观绿化工程发包给卉都园林公司施工建设。在施工工程中,宝狮置业公司陆续向卉都园林公司支付工程款100万。尚欠工程进度款51万余元。卉都园林公司发函催收工程进度款,宝狮置业公司回函认可欠付金额,并表示完成后期项目开发,实现土地价值后归还欠款。在2017年春节前,宝狮置业公司再次向卉都园林公司支付22万元。
2017年6月12日,卉都园林公司向忠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宝狮置业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忠县法院审理认为卉都园林公司提供的证据和宝狮置业公司的报告均无法证明宝狮置业公司确实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符合破产重整案件受理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一审宣判后,卉都园林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市二中法院受理该案后,破产案件审理合议庭高度重视,责成民二庭庭长朱海川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向亮、李洪武组成合议庭。破产合议庭在开庭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综合该案现有证据,宝狮置业公司是否具有挽救价值、是否具有挽救希望均欠缺相应的证据证明,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来源:二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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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7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