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打算出去玩?先看看这份消费提示!
9月28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川渝两地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
一、疫情防控依然不容忽视
当前,德尔塔、拉姆达等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在国外肆虐,我国个别省份仍有新增本土病例。虽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取得了良好的疫情防控成效,但在全球新冠疫情流行的严峻形势下,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压力依然很大。
因此,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在国庆假期仍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保持警惕性,珍惜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在选择出行旅游线路时,应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风险等级,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提倡省(市)内游、短程游、周边游,出行前了解旅游目的地防控政策,积极配合高速、机场、车站、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场所的防疫工作,如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景区预约等。外出游玩时勤洗手、常消毒,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不提倡大规模的聚集或聚会。
二、游玩时安全文明出行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在国庆假期安全文明出游,遵守公共秩序。在机场、车站、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网红”景区任性打卡拍照、不攀爬文物、不从事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理性对待疫情防控期间的游览组织方式和应急处置,主动配合景区管理;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及时调整游览计划,不影响景区正常秩序。
参团出游的消费者,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或在正规网站平台订购线上旅游产品,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产品品质放在首位,切勿将价格作为消费的唯一依据。要警惕“会员免费畅游”、“0元旅游团”、“超低价畅住”等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揽客行为,防止落入消费陷阱。
自驾出行的消费者,出行前要做好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准备好急救用品和药品等。驾驶过程中要充分休息,避免疲劳驾驶,尽量避开出行高峰时段以免造成道路拥堵。
异地租车自驾游的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汽车租赁公司,提车前仔细检查车况,避免还车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签订租车合同时,务必看清保险手续、条款、险种是否齐全;如果车辆保险不全,一旦发生事故,消费者将会遭受较大损失。
三、 购物时理性消费不盲目
“黄金周”期间,商家线上、线下促销力度加大,“好评返现”、“满赠返券”、“超低折扣”等各种商品打折、优惠活动名目繁多。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理性看待商家的促销手段,在明确消费需求以及充分了解产品真实品质的情况下再作出购买决定,不为“爆款”、“特价”等宣传冲昏头脑,不被网上展示的精美外包装图片所蒙蔽,谨慎选择“网红”直播带货销售的各类产品,以免为一时的冲动消费而后悔。
网上购物时应严格按照平台(网店)的支付程序进行,不要私下汇款或转账,避免网络诈骗造成经济损失。
四、 就餐时杜绝食品浪费
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不论是在家还是外出就餐,应把自觉抵制浪费作为一种习惯,把“光盘行动”作为一种时尚。合理膳食,拒绝野味和长江野生鱼,对身边的铺张浪费现象及时提醒、规劝,对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食品浪费行为敢于举报、批评纠正,争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消费的实践者、传播者、监督者。
外出就餐时,要注意选择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信誉度高的餐厅。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剩菜打包,尽量选择错峰就餐、缩短就餐时间。提倡少聚餐、少聚会,尽量不参加大规模的聚餐。
网络订餐时,要详细查看店铺的资质和相关证照等信息,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商家,按需订餐。收到订餐时,先确认所配送餐与订购餐品是否一致,再查验餐品是否变质并检查送餐容器和包装是否清洁、完好,确保送餐过程食品未受污染。
五、购买保健食品时谨防坑老陷阱
节日期间特别是即将到来的重阳节是购买保健食品的旺季。保健食品作为食品的特殊种类,用于特定人群调节机体功能,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建议川渝两地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购买保健食品时建议做到“三看一咨询”:一看有无证照。正规经营单位应当悬挂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要到无证无照的地方购买。二看“蓝帽子”和批准文号。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有无保健食品专属标志(“蓝帽子”)和产品批准文号,可以访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相关批准文号信息。三看说明书是否规范。按照国家规定,说明书应当有产品的成分、含量、适宜与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警示用语。同时,购买保健食品之前应当向专业医生咨询是否符合自己的健康状况,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同,所以不能轻信推销人员的宣传。
除保健食品外,金融理财、电信诈骗、低价旅游等也是老年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消费问题。建议老年消费者一方面要多学习相关的消费知识,提高防骗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在作出购买决定前,多与子女沟通,特别是在涉及消费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务必重视子女的意见和建议。
六、维权时保留好消费凭证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服务单据等维权依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根据川渝两地消委组织建立的异地消费维权机制,两地消费者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其住所地的消委组织投诉,实现“足不出户”异地维权。
上游新闻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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