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6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31.03.2016 11:21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渝农复〔2016〕71号
市财政局:
现提出《关于改变农田水利和农村饮水安全等小型水利项目预算管理的建议》(第006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条件。农业是第一产业,农村生产的发展首先是以粮食为中心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发展,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关键在于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
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实行项目 “先建后补”的管理办法。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小型水利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复杂,必须对其进行规范、科学地管理。项目计划下达后,按照批准的设计,项目业主与区县水利、财政部门签订资金定额补助协议和建设管理协议,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补助资金。
二、农田水利设施项目预算管理实行的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计划、项目带预算的管理原则。根据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10〕465号)要求,项目计划下达后,按照批准的设计,项目业主与区县水利、财政部门签订资金定额补助协议和建设管理协议,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补助资金。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联系人:程英,联系电话:89133095,邮政编码:401121)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
本文来源: 农业厅
31.03.2016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