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服务“三农”情暖“春天里”
21.03.2016 17:30
本文来源: 法院
开辟涉农“绿色通道”,审执更快捷。为保证农民不因诉讼耽误农时,该院畅通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对影响当前春耕春种的涉农案件及时进行登记并优先排期开庭;将坐堂问案与就地办案相结合,法官可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就地化解涉农纠纷;对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执行案件优先进行执行,对无法立即执行的案件,及时向权利人通报执行情况,让他们安心生产,不误农时。同时,该院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确实困难没钱打官司的农民,依法予以减、免、缓诉讼费,减轻农民负担。
加强巡回审判,诉讼更方便。依托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站、便民联络员,在交通不便的山区、边远地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开展上门立案、调解,进村入户开庭,方便农民诉讼,就地化解纠纷,确保办案不误农时。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采用假日开庭、夜间开庭等方式,合理安排开庭、送达、调解时间。通过流动法庭的形式,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农民为中心”的转变,拉近法官与农民的距离,让法官与农民“面对面”,“心贴心”。
多元化解纠纷,促调更高效。审理涉农案件过程中,坚持“尽力促调、耐心释明”的原则,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工作,对法律关系明确但容易计划矛盾的纠纷案件,把庭直接开到田间地头,发动当地村委会、当事人亲属等力量参与纠纷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确保案结事了。根据案件类型、起因,一方面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处理,另一方面借助相关行政部门协助调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断之以法,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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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2016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