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司法局“四项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12.01.2016 01:3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二是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司法行政的执法活动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行政职能,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公示,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
三是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是建立定期规范文书制度。对行政执法各类文书的格式定期进行规范,确定了制作调查笔录的基本要求,包括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询问笔录、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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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6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