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委县政府“四个注重”关心支持法院工作
05.11.2015 10:26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注重审执工作环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县委唐德祥书记批示号召全县共产党员向巫溪法院下堡法庭廖子怀庭长学习,廖子怀同志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4项。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范围、应当履行的职责。高度重视法院司法建议,督促被建议单位及时反馈和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司法建议效果落到实处。多次协调解决涉诉涉执信访案件。截止10月底,牵头化解信访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发送司法建议书3份,全部得到被建议单位的采纳和书面反馈。
二是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增加法院机构人员编制,法院增编4人,编制数达102人,法院现有在编人数98人;增设了内设机构群众工作科,核定人员编制数2人,专门负责信访化解工作;返回新建审判大楼城市建设配套费164万余元用于法院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完成招投标,即将开工建设;批准了新建尖山人民法庭,并协调建设用地相关事宜,基层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是注重干警职级待遇。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牵头对法院干警职级进行了实地调研,拟定了职级晋升初步方案。提拔任命党组成员、执行局长1 名,增加专职审委会委员1名。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注重物质经费保障。法院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得到县财政的全额保障。经县政府批准解决了聘用制法警工作经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执行救助基金30万元,给付经费160万元用于归还基建欠债,彻底解决了困绕多年的基建欠帐问题。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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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5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