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选拨优秀律师担任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法律可行性论证、大型活动法律框架设计等,促进党政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二是当好经济发展的“法律伙伴”。引导和支持律师与企业结对,运用“送法进企业”、组织“法律体检”以及企业“法律直通车”等形式,开展法企对接,助其防范法律风险,依法诚信经营,健康稳步发展。三是当好民生改善的“法律援手”。做实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全面推行“点援制”,强化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监督,将其纳入律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年检注册的重要内容,促进“应援优援”。四是当好维护稳定的“法律向导”。 进一步落实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信访值班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巩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五是当好法治宣传的“法律教员”。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发挥律师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的作用,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普法教育,以案释法、以事说法,为群众解疑答惑,提升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