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

28.08.2015  18:10

  近日,财政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通知明确,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钾肥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