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至40元

24.07.2015  12:50
      7月22日,市卫计委通报了上半年全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今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年,这意味着居民将享受更多免费的卫生服务。
  据了解,从2007年起,我市开始免费向城市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农村居民首次享受政府按人均15元提供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在40元/年的标准下,基层医疗机构将向城乡居民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免费服务。今年上半年,已实现高血压患者管理193.7万人、管理率37.34%;糖尿病患者管理60.5万人、管理率27.5%;累计检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6925例、检出率3.60‰,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74.19%。
  此外,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为57012人进行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其中城镇11325人,农村45687人,目标人群覆盖率40.71%。(记者 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