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10.03.2016 21:03
本文来源: 水利厅
近期,重庆市财政局、水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明确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以河流为单元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2016年启动,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继续实施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与“十二五”相比有五个方面的改变:一是改造内容增加。在以河流为单元进行生态修复和开展梯级联合调度前提下,对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二是实施范围扩大。从“十二五”要求的1995年及以前投产电站,扩大到包括2000年及以前投产、可实施增效扩容改造电站的河流。三是中央、市级财政支持标准明确。中央财政仍按照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1300元/千瓦的标准进行奖励(补助),重庆实际按照390元/千瓦的标准进行奖励(补助)。四是方案审批取消,增加河流改造实施方案编制。财政部联合水利部组织专家对市级实施方案进行复核,不再批复市级实施方案,区县负责组织河流实施方案编制。五是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由市级财政、水利部门委托具备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并编制河流绩效评价报告。
(稿源:水电中心)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0.03.2016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