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这“四个重点”了解一下!

02.11.2020  20:45

10月29日,市检察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二次会议,集中学习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分析研究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审议通过市检察院贯彻落实“30条任务清单”。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贺恒扬主持会议并讲话。



讲话中,贺恒扬对全市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同步抓好意识形态、党建、业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临诸多挑战,各级院各部门要贯穿“一条主线”,确保“两个安全”,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抓好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具体落实到理论武装、思想教育、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中,坚决维护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贺恒扬指出。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守好自己的阵地,管好自己的队伍,不能只‘挂名’、不尽责。”贺恒扬强调,各级检察院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掌握本单位本辖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特别是要把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形态阵地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贺恒扬要求,要突出重点人员,结合“两型”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突出重点案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精准运用法律政策,把案件办准办好。要突出重点问题,每年确定意识形态领域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情况要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常态化开展相关警示教育。要突出重点机制,各级院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做优“三同步”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勇领学了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市检察院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