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5.09.2015  19:35

渝农办发〔2015〕9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全市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及时排查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效保障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个别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历来是事故多发、易发期。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间隔时间短、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任务艰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分析查找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声势不减、力度更大、检查更全、工作更加深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做到所有监管对象、所有环节、所有部位,确保不留死角、盲区。要坚决克服重查轻处、重查轻改现象,确保问题和隐患得到真正整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级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必须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
            三、加强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农机、渔业船舶、消防、实验室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和管理。一是农机行业要针对节日期间拖拉机生产作业特点和当前大量农机投入秋播秋种的实际,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加强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耕整机的现场安全检查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作用,加大对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以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二是渔业船舶行业要针对渔业船舶节日期间生产作业的特点和三峡库区畜水对渔业船舶生产安全的影响,加强对重点水域(有非法载客载货需求的水域、渔业船舶作业碍航水域)和重点管理对象(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记录的渔民)的安全监管,要积极协调水上交通、海事等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作业渔业船舶的整治,采取切实有效防控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渔业船舶的生产安全。三是委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安全防范,节前各单位要重点对本单位办公场所、教学大楼、学生(员工)宿舍、各类库室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再次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实验室危化品绝对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农委值班室(电话:89133333)。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