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重庆民族工作新局面

07.02.2018  16:20

2018年2月7日 来源:中国民族报  

□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唐步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我党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先后召开了民族、宗教、统战、涉疆、涉藏等重要会议,不断完善民族工作顶层设计,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引领了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新方向。

党的十九大把民族工作摆在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报告在“四个伟大”新使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各方面对民族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段话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精髓,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奋斗途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意味着新使命。重庆民族工作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时期各项民族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重庆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

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突出做好青少年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力争做到抓早抓小抓紧抓细。培养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示范作用,用中华文化浸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是更加广泛深入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制定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创建测评体系和考核激励办法,扎实推动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等。开展民族团结和谐乡村、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建设,力争到2020年把渝东南民族地区的5区县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把14个民族乡建成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三是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加强来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结对联系来渝少数民族群众制度,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四是依法处理、妥善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等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违反党的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运用法律武器,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民族事务治理格局,发挥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重要作用,加强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民族工作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快推动民族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九大明确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也对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近年来,重庆民族地区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绩,黔江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脱贫摘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的整体脱贫工作有序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得到生动诠释。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进一步精准聚焦民族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地区的差别化区域政策,精准发力、补足短板,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不断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确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