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璧山区总工会向区人民政府请示用于支持我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补助资金获得批准。
根据《重庆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办法》(渝工发【2014】66号)文件精神,我区重庆山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创建了区劳模创新工作室。经检查验收,批准重庆山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等6个工作室为我区首批劳模创新工作室。根据《璧山县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规定,劳模创新工作室符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要求,特请示区政府在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每个工作室10万元用于补助劳模创新工作室。经区财政局与区科委、区总工会协商,向区府请示同意每个“劳模创新工作室”一次性补助5万元。该笔补助经费在2015年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中安排给区总工会,由璧山区总工会直拨到“劳模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