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大摇大摆”驶入重庆城区 被警方罚款100元

19.06.2015  17:04

    新华网重庆频道6月19日电 拖拉机能否驶入主城区道路,很多驾驶员并不清楚。近段时间,重庆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南滨路大队民警发现多起拖拉机驶入主城区道路的违法行为。南岸交巡警在此提醒:拖拉机严禁驶入中心城区内的道路,否则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

    2015年6月16日下午15时许,南滨路大队民警在南弹路和泓南山道支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渝01-91XXX的拖拉机装载一车水果正在路面“大摇大摆”的行驶。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车男子姓陈,39岁,涪陵人,以售卖水果为生,在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后,一脸疑惑,直言自己并未超载,不知道为何被拦下来。

    民警告诉陈某,拖拉机是不能驶入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道路的,否则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看到陈某疑惑不解,民警将其引导至流动勤务车上,找出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释。最终,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接受了处罚,并向民警保证以后绝不会再把拖拉机开到主城区的道路上来。

    南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否则将面临罚款100元的处罚。目前,南岸区中心城区内的道路,是指内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比如:南坪商圈环道、南滨路、四海大道、海峡路、南坪东路、南坪西路等,这些道路都是严禁拖拉机驶入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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