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委教育工委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3.10.2017  15:01

   

一是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委领导班子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积极开展学习活动,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在党委中心组会上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传达学习重要文件等10余次。积极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对县委教育工委、工委书记、工委班子其他成员、委属党组织、党员分别提出明确学习任务要求。丰富学习内容:学系列讲话、学规范学禁令、学文件学政策、学先进典型。创新学习方式:开展主题式、体验式、互动式学习,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微信、微博、微课程等现代多媒体技术的作用。在全县教育系统号召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将改革进行到底》纪录片,达1000多人次。坚持不懈抓党风,以党风促教风,以党风带学风,以党风兴校风。  

二是抓规范,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先后制定修订《彭水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行政事务管理权力责任和负面清单的通知》《彭水自治县教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机制,出台教育系统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等制度,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廉政谈话,同时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对边改边犯、打击报复约谈人、信访举报人者严肃追究责任。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制度起到“降低风险、促进廉政、保障发展”的作用。  

三是抓责任,加强监督制约。把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有机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组织召开全县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县纪委驻县教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两个责任”,与委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8份,明确责任目标、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把责任压实、压紧。在县教委和各学校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抓落实,加强执纪问责。督促各学校开展违规吃喝问题、收送“红包”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行动。积极配合纪检组开展明察暗访,带好“三件套”,即摄像机、照相机、举报指南,落实好“三部曲”,即资料拿出来查,情况坐下来谈,问题提出来纠。共走访(暗访)学校31所,张贴举报指南31份,提醒谈话14人,通报批评9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3人,责令清退违规收费9400元,发现问题线索1条,发放收集《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问卷调查表》40份。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清理排查,对收到的22封信访件一一查实处理,发现问题100起,涉及相关责任人1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