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进行时: 区人大代表专题学习《民法总则》

29.09.2017  23:30

9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应平带领区人大法制委部分委员、区人大代表参加法院组织举办的《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区法院院长鲜亚勇、副院长曾康全程陪同学习。

据了解,《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领作用,是民法典中的“宪法”,将统领民法典各分编。2016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民法典编纂工作和民法总则草案的汇报,并作重要指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起即将开始实施。区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秦伟以易于理解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代表讲述了民法的历史、《民法总则》的形成过程以及对重点、亮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民法总则》的亮点有八个:一是明确胎儿利益保护;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调;三是扩大监护对象范围;四是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五是增加网络、数据等虚拟财产保护规定;六是见义勇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七是英雄烈士权益保护;八是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应平副主任指出,此次讲座内容面向基层代表,重点突出,语言生动,让代表们深入了解了《民法总则》的形成过程及重点、亮点内容。区法院积极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宣传新法,积极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值得肯定,希望区法院能够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为沙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