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须知

03.02.2016  17:21

 

一、        考试时间

2016年3月20 日报到,3月21日至26日考试。

二、        考试地点

西南大学(北碚区)。

三、        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分为身体素质项目和专项素质项目两部分,身体素质项目为统考项,专项素质项目为选考项。

(一)身体素质统考项目为: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原地向前掷实心球。

(二)专项素质选考项目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女)、健美操、武术、游泳(100米蝶、100米仰、100米蛙、100米自)、田径〔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间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千克;女,4千克)、铁饼(男,2千克;女,1千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

(三)专项素质项目选考方式

1.报考体育类除须参加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原地向前掷实心球四项身体素质项目考试外,还应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女)、健美操、武术、游泳、田径11个大项中选择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2.选择游泳作为考试项目的只须在100米蝶、100米仰、100米蛙、100米自中选择一项,选择田径作为考试项目的只须在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选择一项。

3.除艺术体操、100米栏、110米栏外其他项目均不限男女。

四、考试分值设置

(一)身体素质统考项目分值占体育考试总成绩的60%。每个项目按百分制评分,四个身体素质项目实际得分总和除以4乘以0.6。

(二)专项素质选考项目分值占体育考试总成绩的40%。专项素质项目按百分制评分,实际得分乘以0.4。

(三)体育考试总成绩:(四项身体素质项目实际得分总和除以4乘以0.6)加(专项素质项目实际得分乘以0.4)。

五、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cqksy.cn)在“下载专区”下载。

六、划线及投档录取

根据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分别划定体育类各批次的文化和专业成绩控制线。

根据考生志愿,将达到相应批次文化和专业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到所报考院校,由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进行录取。

七、特别提醒

为促进各项目均衡发展,更好选拔各类体育人才,市教育考试院邀请高校和中学有关专家在比对分析近几年我市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后,对部分身体素质和专项素质项目的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了修订和论证。修订后的《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将尽快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公布,并于2017年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