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法院“司法确认”送上门
25.03.2015 21:37
本文来源: 法院
黄老汉与妻子结婚后生育五个女子,2006年4月,黄老汉的妻子去世后,黄老汉就独自在老房子居住,近年来,黄老汉的身体状况开始走下坡路,又无生活来源,因赡养费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近日,黄老汉及其子女向永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协调解决赡养问题,同时又向我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收到申请后,办案法官考虑到黄老汉年龄较大、行动不便,遂决定到黄老汉家中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23日上午,黄老汉与五名子女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后,我院法官现场进行审查,审查后,法院认为申请人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并赋予了该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来源:永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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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5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