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从贫困户精准识别入手确保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
巫溪县为如期实现150个贫困村销号、8.6万贫困人口的越线目标,县委、县政府把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如期实现脱贫“摘帽”作为全县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巫溪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从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手,创新方法,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
一、 “四个坚持”抓识别 。 精心制定《贫困户调查摸底表》、《贫困户脱贫方案》,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镇村干部等组建289个调查小组,坚持“四看四访四算四审”工作法(即四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能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四访:走访干部掌握争议情况、走访亲友核对家庭信息、走访现场进行财产比对、走访邻居相互印证核实;四算:算好务工、生产、生活和补贴收支帐;四审:由贫困户本人、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和乡镇党委成员审核签字确认),对25148户扶贫对象进行精准再识别,了解其生产、生活、住房、入学等情况,找准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选准帮扶项目,制定一户一策脱贫方案,增强脱贫信心和决心,并为年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奠定坚实基础。
二、“三个强化”抓帮扶。 一是 强化“点对点”帮扶。遵循“一村一业一单位、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原则,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等单位181个,组建30个县级扶贫集团,由1名县级领导、1个县级部门牵头,根据“脱贫任务难易程度,匹配对应帮扶资源”的原则,结对帮扶30个贫困乡镇,实行“集中捆绑帮扶”。遴选150名正科级以上干部为队长、398名队员,组成150支驻村工作队,同时,调整选派大学生村官150名、农技人员150名,充实到贫困村,确保每个贫困村有5名以上帮扶干部。出台《巫溪县帮乡扶贫工作职责》,按照“54321”原则,组织全县机关单位干部、致富能人、优秀党员等1.2万名,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包万户”结对帮扶活动,结对帮扶2.5万户贫困户。 二是 强化责任落实。出台《巫溪县县级领导帮扶乡镇及扶贫集团工作制度》、《巫溪县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等,为驻村干部量身定制工作职责,要求其抓好政策宣传,建好基层组织,做好结对帮扶等工作,同时,统一制定巫溪县驻村工作队标示标牌,严格按照“五室”标准打造驻村工作室。 三是 强化帮扶模式。以村为单位建立民情信息点,以乡为单位建立民情信息站,以县为单位建立民情信息库,实现一户一页、一村一档,汇总“民情大数据”;创建微信公共平台、网站直通平台、党建QQ群等,形成“三位一体”的“民情快车”,实时反映驻村工作动态。
三、多措并举抓保障。 一是 调整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县财政三年安排5000万元,建立专项扶贫基金,用于扶贫攻坚。 二是 为统筹解决非贫困村贫困人口4.75万人的脱贫问题,切块特色效益资金2500万元,整合专项扶贫资金,参照“基数+贫困人口系数”,按人平1000元标准测算到村,实行“一户一策”,量身制定产业扶持方案,确保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如期实现脱贫。 三是 建立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牵引,行业部门、信贷资金、东西协作、圈翼帮扶共同参与的扶贫投入机制,为每个贫困村整合资金750万元,非贫困村整合投入资金150万元。其中50%用于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发展牲畜、蔬菜等“短平快”项目,同时支持发展林果、药材等长期增收项目。 四是 县财政每年为驻村工作队配套工作经费5000元,干部驻村期间原职务、职级、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坚持“队员抓落实、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则”原则,派出单位定期安排队员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驻村干部交通费、食宿费。 四是 成立扶贫开发协会,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参与扶贫,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借力金融扶贫示范县,深入推进金融扶贫试点工作,扩大互助资金覆盖面。 五是 将荒山、荒地等村级集体资产实行出租、入股,同时鼓励群众流转土地,切实做好、做大以地生财、以山生财的文章,让广大群众通过分红、收租等渠道,实现增收致富。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