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姐‘大接力’”进民企拉开序幕,全市首位“莎姐”普法代言人上线
5月23日上午,重庆市检察院、重庆检察五分院、江津区检察院三级检察院在江津区德感工业园联合开展“莎姐普法·大接力—进企业”活动(下称“大接力”活动),这标志着全市莎姐普法进企业正式拉开序幕。参加活动的有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莎姐讲师团”成员,民营企业负责人,江津德感工业园及区工商联负责人。
△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卫红向市检察五分院授予“大接力”旗帜
作为全市检察机关为期四年的“莎姐大普法”活动的第二个阶段,活动现场,大家参观完益海嘉里粮油集团重庆公司后,检察机关在德感工业区管委会举行了“大接力”活动授旗启动仪式。随着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卫红,向重庆检察五分院授予“大接力”旗帜后,她宣布“莎姐普法·大接力”进民企正式启动。
与此同时,重庆市人大代表、民革市委常委、重庆市首席文物专家林必忠受邀成为了全市首位“莎姐”普法代言人。他表示,今后将通过社会公益、网络等平台,让更多的群众认识“莎姐”,让那些需要“莎姐”帮助的人通过他能够找到“莎姐”,认真做好“莎姐”普法的推广者。随后,全市检察机关第三批 “莎姐讲师团”11名成员正式亮相。
△重庆市首席文物专家林必忠(左)受邀成为全市首位“莎姐”普法代言人
启动仪式后,江津区检察院双福检察室主任李素梅以《企业容易触及的十宗罪》为主题,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知识产权犯罪等角度为企业代表、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重庆检察五分院宣传教育室主任张衍路通报了五分院辖区院近年来服务民企的概况;江津院副检察长袁刚围绕制定规范性机制,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引导规范取证,确保精准快速办案等方面通报了江津区院2018年办理的服务民企刑事案例,部署了服务民营企业的下一步举措。据介绍,2018年以来,五分院与辖区9个基层院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共453件,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据重庆检察五分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往往会挑选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办理,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检察官在办案中都会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并重,加强对办案影响评估,减少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今年1月底,市检察院公布的全市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五分院辖区就有3例,分别是荣昌区院办理的陈某某职务侵占案、南岸区院办理的何某等三人诈骗案、五分院办理的夏某某等3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其中,五分院起诉的夏某某等人侵犯重庆某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成功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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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要货计划、伪造提货委托书,男子侵占公司财物获刑
5月23日,在重庆市检察院、重庆检察五分院、江津区检察院三级检察院联合在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开展的“莎姐普法•大接力—进企业”活动中,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的积极举措,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1年,陈某与市内某制药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成为其员工,后被委派到公司在荣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某医药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主要负责将该公司生产的某某软胶囊等药品销售给河北省保定市的两家医药公司。
2015年至2016年8月期间,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向公司上报要货计划时,假冒河北两家医药公司名义,增大两公司要货量,在得知药品物流运输已到达河北保定后,利用私刻的上述两公司公章,出具虚假的“提货委托书”,到物流公司将其虚增要货计划的药品一一提走。此外,陈某利用其销售代表的身份,要求河北的医药公司员工代为其收货,再以药品发错或无相应单证为由,将药品骗回。之后,陈某将这些虚增要货计划的药品骗出后,销售给他人,总共侵占医药公司财产60余万元。
荣昌区检察院得知该情况后,及时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主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又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深入讨论涉案证据认定,后以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在庭审过程中有力举证质证,成功地指控了陈某的犯罪事实。
2018年9月4日,荣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责令陈某将其违法所得的财物67.9万多元退赔给医药公司。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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