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法》的情况

24.12.2014  20:24

2013-2014年以来,我市结合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意见,把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摆在了突出的位置。重庆市农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市、县(区)、乡三级农技人员会议,结合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组织集中学习《农技推广法》。同时出台《<农业技术推广法>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县及相关单位要及时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及重要性,组织本地农业系统及基层农技人员围绕学习《农业技术推广法》,结合本地实际撰写高质量的文章。并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市、县(区)农业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手册、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结合“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活动,在委属相关科室及县(区)农委、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服务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印发大量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宣传贯彻落实《农技推广法》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在县(区)农业部门及农技推广机构所在单位、公共场所、交通要道,制挂宣传贯彻落实《农技推广法》标语、横幅800余幅,利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讲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编发宣传贯彻活动简报50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