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轿车扔出垃圾罚款400元记14分

26.08.2016  21:10

  8月18日起,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政部门开展了拒绝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借此倡导文明出行,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仍有司机不守规则,随手将垃圾扔出窗外。

  有群众向警方反映,8月15日上午7时,在渝北区金龙桥上行与金山路交汇路口,一辆天蓝色轿车向车外丢弃物品,导致后方车辆因不明情况连续避让,十分危险。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通过视频监控核查。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8月15日7时30分左右,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天蓝色轿车经过金龙桥上行与金山路交汇T形路口时,从驾驶室向外抛出白色废弃物。由于该车还涉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违法行为,警方于8月19日在九龙坡区红狮大道某小区将该违法驾驶员崔某及违法车辆查获。

  崔某表示,向外抛洒的是接近满杯的豆浆。针对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及向车窗外抛物的行为,交巡警依法对崔某罚款400元,记14分。

  向车窗外乱扔垃圾不仅危害后车安全,还影响市容市貌,环卫工人清扫道路上的垃圾时发生交通事故更是屡见不鲜。因此,交巡警建议,驾驶员可以在车内自备垃圾袋和垃圾桶。

  同时,为了鼓励大家共同参与城市环境的维护,拒绝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重庆交巡警”微信号设置了“陋习随手拍”。大家可对机动车驾驶人或乘车人向车窗外乱丢废弃物的行为,通过手机或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上传到“陋习随手拍”,作为交巡警执法线索。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张刘峰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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