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信用卡 空姐酒吧两次偷钱包

15.01.2015  10:23

  戴某指认现场 通讯员 张明权 记者 张路桥 摄

  商报记者 谢聘

  在人声鼎沸的酒吧里,打扮时髦年轻的空姐,悄悄将手伸进她人的钱包……日前,21岁的空姐戴某在江北一酒吧玩耍时两次盗窃,而她做这一切的初衷竟是为了还信用卡……目前,戴某被取保候审,案子已移交至检察院。

  如今信用卡已成为很多年轻人出门的“必备品”,刷卡时开开心心、大肆挥霍,还债时愁眉苦脸、四处拼凑……希望这起信用卡还款引发的盗窃案件能给追求奢靡生活的朋友一些警示。

  “警官,我包里的钱不见了。”2014年12月13日晚7时许,一名年轻女子来到江北区观音桥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放在包里的1600元现金不见了,怀疑是前一晚在江北一酒吧玩耍时,被人偷走了。

  “通过查看酒吧监控,我们发现嫌疑人是与受害者同桌喝酒的一年轻女孩。”民警介绍,他们很快锁定了嫌疑人。

  记者通过监控视频看到,年轻女孩穿着时髦,坐在酒吧的沙发转角,发现同桌的人都在交谈、喝酒,没人注意她后,就一边和旁边的一男性聊天,一边将手伸到别人的提包里,打开里面的钱包,将钱拿出,揣在自己的靴子中。

  “整个作案过程有2分钟左右。”办案民警介绍,通过查看监控视频,他们发现当天嫌疑人连续作案了两次,“第一次是凌晨1点多钟,偷了5000元左右;凌晨2点左右又偷了1600元,两次都选择女孩的提包下手”。

  经查,嫌疑人姓戴,今年21岁,四川人,是一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很快,戴某就被警方逮住了。

  戴某交代,当晚她下飞机后,朋友就叫她到酒吧耍。两个受害人虽然和她同桌喝酒,但她们此前并不认识,是因为中间人邀约才一起喝酒的。戴某告诉民警,自己是因为钱不够花,而且又要还信用卡,才一时动了歪心思。

  原来,戴某虽然收入不错,而且父母都在沿海一带做生意,但她的花费也很大。一般情况下,戴某每月有七八千元的工资,最高时能上万,但她每周至少要去3次酒吧,加上买衣服、化妆品等花费,每个月都入不敷出。于是戴某便使用信用卡超前消费,欠下的卡债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而她又要应付日常花销,逐渐变得无力偿还。

  目前,戴某已经被取保候审,案子已移交至检察院。

   专家

  树立正确消费观 莫要走上歧途

  “对本案来说,这位空姐偷钱应该不是预谋性的,而是一时冲动。”江北公安分局心理学家杨尚峰表示,因为卡债让女孩压力很大,所以在她看到“机会”时,经不住诱惑,便把手伸向了别人的包包。

  杨尚峰还表示,女孩花费那么大,可能是其对情绪的宣泄,也可能把对自我的认同建立在娱乐、消费等方面。“现在社会对于空姐这个职业的定义,是年轻漂亮、收入高,但空乘这一群体看似表面光鲜的人背后,也有一些大家不了解的心酸。”杨尚峰称,通过娱乐、购物等消费来缓解工作、生活中的压力和负面情绪,是很多年轻一族的做法。

  杨尚峰建议,大家应有正确的消费观和解压方式,千万不可走上歧途。

   微调查

  你怎么使用信用卡?

  超前消费型:家住南坪的小陈是一名“卡奴”,25岁工作三年,已欠下了近10万元的信用卡债。“大部分都是给女朋友买礼物,花费确实很大。”小陈称,自己每个月工资3000元左右,但常常一个月要支出1万多元,“信用卡只能分期还款,要么就是还最低金额,还是很累”。

  理智消费型:“我一般不会大肆消费,只买必需品。”家住北部新区丁香路的小杨称,自己每月的消费都在承受范围内,而且会按期准时还款,“信用卡也是花费自己的钱嘛”。

  抵触用卡型:家住九龙坡区动物园附近的向女士称,自己从未用过信用卡。“我觉得没必要办信用卡,没带现金时我就刷储蓄卡。”向女士称,办信用卡后不及时还款还会影响个人信用。

   提醒

  凌晨0点至1点

  是娱乐场所盗窃高峰

  民警比对发现,娱乐场所盗窃嫌犯作案很有规律,时间均在凌晨0时~1时,因为此时客人饮酒后精神亢奋,安全防范意识差,贵重物品也大多暴露明显。

  就此民警提醒:市民在娱乐场所,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财物,切勿将钱包放在酒桌等明显暴露或灯光灰暗的位置上;娱乐场所内应张贴警示标语,提醒顾客管好自己的财物,有条件的场所要设立贵重物品寄存点;一旦失窃,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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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支信用卡被立案

  后来还上就没事儿了?

  1月8日晚,大渡口一对情侣吵架,女子小丽报警称男友段某是逃犯,结果警方一查,他还真是名逃犯。不过,令民警意外的是,段某竟不知道自己是逃犯。原来,段某曾因恶意透支信用卡被立案,虽然他后来还上了欠款,但其在监视居住期失联,便被警方网上追逃。

  1月8日22时左右,大渡口八桥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名女子报警称,男朋友和自己发生争吵,还把自己刚买的手机摔坏了,“你们快点哈,我怀疑他是个逃犯。”女子称。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两人属恋爱关系,段某称生意忙很少来看望小丽,可小丽发现段某根本不是忙生意,而是连续几晚都在朋友家打牌,这让小丽非常生气,于是决定分手。段某则想挽留小丽,二人为此就发生了激烈争吵。

  随后,民警问小丽称段某系逃犯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只是想吓唬吓唬段某,段某也说是误会。

  可民警对二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检查后,却发现段某竟真是逃犯,这时不仅小丽慌了神,连段某都吓了一跳。

  经调查,民警了解到,一年前,段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30多万,被北碚警方立案侦查监视居住。后来,段某把钱还上了,随后换了手机号并搬到大渡口住。结果,在其被监视居住期间,北碚警方失去其联系方式,致使其接受传讯未到,便对其进行网上追逃。昨日,段某已经被移交北碚警方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是需要经过一系列司法程序进行处理的,就算当事人出现私下和解或其它情况,也依然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流程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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