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下调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05.02.2015  12:29
       

2月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及近期国内柴油价格变动情况,我市近日下调了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市民们今后乘坐长途客车出行将更便宜。

近日,国内连续多次下调包括柴油在内的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意见,当柴油每吨价格上下浮动达到一定水平,我市相关部门将启动燃油附加费的调整程序。而当前成品油价调整,已满足上述条件。

燃油附加费是按乘客每人次收取的,客运里程每增加25公里,燃油附加费标准也有相应提高。记者注意到,本次调整后,25公里以内客运里程,燃油附加费为1元/人次,与原标准相同。而里程在25公里-200公里的,燃油附加费降低幅度在0.5元/人次至1元/人次之间;里程在200公里-650公里的,燃油附加费降低幅度在1元/人次至5元/人次之间。

据介绍,燃油附加费是由汽车客运站代收代付。燃油附加费必须在客票上单独标示,并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

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公路客运收取燃油附加费后,由我市开往市外的客运线路,市内部分按我市标准执行,市外部分按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全程实行分段计算、累计加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