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24项新措施助力“创时代”
中新重庆网8月26日电(钟旖)“大众创业的格局已经出现,重庆将大力推进社会就业创业稳定局面。”26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市政府近日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包含有24条新政策、新措施,助推“创时代”来临。
“今年重庆拟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0个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意见》提出为缓解融资难题,促进政策公平,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目前针对不同群体的5、8、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若贴息的10万元贷款不够,还可再通过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再贷20万元,担保费不超过2%。”该负责人称。
同时,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将企业吸纳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半年以上人员。预计该项政策能惠及0.8万名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此外,为鼓励提升发展一批众创空间,对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每户直接带动一定人数就业的,还将给予基地一定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该负责人称,为鼓励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意见》中明确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该项规定的出台意味着,失业人员不必担心一旦就业就拿不到失业保险金,从而鼓励他们尽早就业。据估算,该项政策能支持和鼓励3.2万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前就业创业。
《意见》还对促进困难人员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等方面提出相关规定。
“我们会在一千多个贫困村设置一万个公益性岗位。”该负责人介绍,《意见》将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人群由现行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此外还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由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扩大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重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专业不对口但想就业创业的应届生,市人社局拟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学生从银行贷款学费,重新学习技能。日后还将出台系列配套文件,让《意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