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取消调整8项市定行政事业性收费

29.07.2017  02:29
  今年7月1日起,再取消5项、调整3项市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市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至15项。
  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近日,市财政局、物价局印发通知,在事权范围内,就进一步清理规范市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作出安排。
  取消的5项收费项目包括集中绿化建设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评定费、特种设备修理改造安装检验单位资格审查及许可证费、安全生产人员资格考试费、专用通信费。调整的3项收费项目包括铁路土地使用费、户外广告场地占用费、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使用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两部门要求,相关的收费部门和单位要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有关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全额上缴国库。对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收费项目,不得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两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按依法依规给予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抓手。据了解,今年以来,重庆在降费减负方面,力度不可谓不大。一方面,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不打折。中央规定自4月1日起取消、停征部分收费基金政策落地后,重庆涉及其中18项,每年可减负20亿元左右。另一方面,清理规范市定收费政策再加力。除了此次取消或调整的8项收费,之前已分别调低了房屋市政类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其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并设定每宗交易服务费上限,每年可减负约2.5亿元;取消了造价信息服务费、货物港务费,每年可减负约6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