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检察院:“一二三”扎实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01.06.2016  06:26
 

  

  

  赵磊

  为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创新服务群众模式,我院派驻龙河检察室通过建立一项制度、明确两个重点、实现三个效果的方式,扎实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立巡回检察日常工作机制。为扎实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我院派驻龙河检察室对“定点+巡回”接访机制进行了扩展和完善,建立起完备的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并按照市检察院《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将巡回检察工作机制作为全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制定了《丰都县人民检察院驻龙河检察室定点+巡回工作办法》(下称《工作办法》)和“定点+巡回”检察工作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巡回监督、巡回接访、巡回检查等配套工作办法,为扎实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明确巡回检察两项重点。《工作办法》明确巡回检察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控告申诉、涉农数据收集、职务犯罪举报和对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执法的检察监督六个方面。明确巡回检察工作与各业务条线的协作配合,比如,派驻龙河检察室成立以来,与侦查监督科共同制定工作衔接办法,建立了巡查监督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与预防科建立开展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衔接机制;与控申科建立举报申诉接待和线索移送、处理协调机制;与公诉、未检科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等。

  确保巡回检察的三个效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各个乡镇设立检务公开栏,定期向群众公布接访日程和巡回检察动态,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利用巡回接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检务联络员收集涉检涉诉问题,积极配合乡镇司法所、综治办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群众纠纷。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在本院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接待群众控告申诉等方式收集涉农惠农、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加强对村社、乡镇干部的预防教育力度,定期到各个乡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定期对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开展巡回监督检察,增强对基层执法、司法部门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