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挂牌督办

09.06.2021  01:40
  近日,丰都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对重庆市名丰服饰制造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的批复》,责令其在2021年7月30日前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丰都县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中,发现重庆市名丰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火灾隐患:1、第三楼厂房办公室未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2、第三楼、第四楼厂房东侧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3、第三楼、第四楼作为丙类制衣厂房,每层面积2400平方米,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依法综合判定上述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并提请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此次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充分体现了县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有力推动了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目前,大队已督促重庆市名丰服饰制造有限公司启动整改工作,并将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确保如期整改销案,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审核:卢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