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个一”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4.10.2017  15:32
      10月13日,重庆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织万州、黔江等1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县的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召开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区县院纪检组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通过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监督一批在办案件,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检察机关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保障。       排查一批问题线索。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梳理问题线索。既要排查检察人员在扶贫领域插手工程、套取资金、优亲厚友、巧取豪夺等问题,又要对群众在本院职侦、控申等部门有反映,上级交办后才做出处分的案件线索,倒查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有关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坚决问责。       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要求各院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15日内报市检察院纪检组。市检察院纪检组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逐件明确办理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原则上,每个院在今年内至少办结一件问题线索,市检察院纪检组长、副组长每人领办一件问题线索。       监督一批在办案件。要求各院动态跟踪本院职侦、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在办案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保障扶贫、服务扶贫、促进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