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法院:创制“一表一书一卡”不断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30.03.2015  12:32
  今年以来,忠县法院创制《裁判文书校核表》、《易错要点提醒书》和《一、二审裁判文书对比卡》,努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印制《裁判文书校核表》。该院校核室为各业务庭统一编印《裁判文书校核表》,将文书类型、案号、当事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案由、审判组织、查明事实、证据说明及认定、裁判结果等19大项36小项列为重点校核对象。承办人、书记员分别根据《校核表》对每一重点校核事项核无误并签字后,方能交由签发人签发。签发人正式签发前必须再次校核,并在《校核表》上注明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最后,各业务庭统一将裁判文书报送院校核室,作裁判文书“出门”前的最终校核。1-3月,该院利用《校核表》校核裁判文书974份,校核出错误67处,同比下降12.97%。

  二是印发《易错要点提醒书》。审管办组织专门从事裁判文书校核的法官总结校核经验,梳理、归纳裁判文书易错点,按照文书类型,分别创制《调解书易错提醒》、《裁定书易错提醒》和《判决书易错提醒》,并印发全院,帮助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如在《裁定书易错提醒》中载明,撤诉裁定书应用“准许”而不是“准予”、庭前撤诉案件注意不要漏列代理人、年度交替时的案号和落款年份容易书写错误等7大项17小项的易错要点提醒。1-3月,该院共抽查裁判文书488份,仅发现错漏11处,同比下降20.64%。

  三是制作《一、二审裁判文书对比卡》。针对上诉案件数量较多等情况,对该院2010年至今71件改发案件的二审裁判文书进行整理汇编,并制作了《一、二审裁判文书对比卡》,重点解析改判理由,比较分析一、二审裁判文书中关于事实认定、裁判说理部分的表述方式、方法,弥补自身不足。除将《一、二审裁判文书对比卡》发送给具体承办人外,还统一印发给全院法官,为法官今后制作裁判文书和类案审理提供参考。 来源:忠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