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户一表”非彼“一户一表” 交6角多电费还要加3角多服务费

20.04.2020  22:11

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最近,九龙坡金茂未来域的业主们发现,很多租房者选择了退房。而原因如出一辙,每个月的电费太高了。

徐女士口中的房子属于公寓,电费是物业公司收取。除了按电力部门规定的每度6毛多缴纳之外,还要额外向物管支付每度电3毛多的服务费。

购房者们说,房子投入使用已经四、五年的时间了,电费一直按这个方式收取。虽然费用高,但因为之前是租赁户在承担,所以作为房东的购房者也就没有过多关注。现如今,租赁户纷纷退租,购房者们这才发觉,每个月的电费服务费一直都是笔糊涂账。

据购房者介绍,金茂未来域实行的是总表加分表的转供电模式,总表与分表之间的差额由业主承担,这也就是电费服务费的来历。物业表示,这个收费不算高,物业只收取了总表和分表之间的差额,还没有加上相应的人力成本。

那么,这笔电费服务费的收取合理吗?记者电话咨询了供电部门。客服人员答复,就转供电而言,供电部门只按总表上的度数,根据单价收取费用,不会单独收取“电费服务费”。对于总、分表之间的差额,物管收取的这笔费用有一定的依据,但是要合理、公开。

在采访中,徐女士等购房者表示,物业收取的“电费服务费”过高,只是一个表象。这个现象的背后,还有一个这么多年来一直被购房者们忽略的问题。那就是开发商并没有按照当初的购房合同办事。这话又从何说起呢?

采访中,徐女士等购房者提供了当初的购房合同,其中注明:电表的安装标准是一户一表。购房者们据此认为,业主用电、缴费,都直接与电力部门发生关系,不存在额外的费用。

徐女士说,尽管现在每户业主也有一块电表,但这种方式并不是当初合同约定的“一户一表”。所以,在他们看来,开发商并没有兑现购房合同当中的承诺,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电费差额,也就不应该由业主来承担。

对于合同约定的“一户一表”,开发商又是怎么理解的呢?在电话中,开发商 ——金茂地产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答复:转供电模式通过了供电部门的审核,每户业主都有一块电表,他们是按合同在执行。

一户一表”的含义,开发商和购房业主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解,谁的说法更有说服力呢?对于这个问题,有律师认为,开发商口中的“一户一表”有偷换概念的嫌疑。

针对徐女士等人的购房合同,律师进一步分析后表示,当双方就合同中的某个概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何解释,相关的法律已经有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关于“一户一表”的不同理解所引发的争论,之前在我市的沙坪坝也出现过类似的案例,只不过所涉及的是水表。开发商同样在购房合同上承诺是一户一表,但到头来,却是总表加分表的转供模式。对于这个案例,一审和二审法院当时都判定:开发商应该提供抄表到户的直供模式,总表加分表不符合合同约定,最终购房者胜诉。

近来年,类似于“一户一表”纠纷的事不少,往往就是开发商把每家有块电表就称之为“一户一表”,让购房者来为电损部分买单。律师提醒:在签购房合同时,最好是将一户一表的供电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免发生类似的纷争。目前,业主们已将情况向九龙坡供电、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进行反映。开发商和物管也在就相关问题跟业主们进行进一步协商。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斌

原标题:此“一户一表”非彼“一户一表” 高昂“电费服务费”让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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