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中型国有企业发挥“七个方面”安全生产示范表率作用

14.07.2015  17:55

一是在贯彻落实国办20文件精神行动上起表率作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示范贯彻落实国办20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

二是在安全管理上起表率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新形势,确保安全投入不减、安全管理上台阶。

三是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上起表率作用。完善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开展查工艺设计布局、查防火防爆、查标准规范、查应急演练培训、查程序制度等“五查”,建立“制定规范、生产执行、安全监督”的新模式。

四是在安全文化上起表率示范作用。探索对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相关方开展评估,运用社会治理方式进行安全管理,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上起表率示范作用。

五是在安全管理模式起表率作用。建立完善企业集团安全奖惩条例、开展安全检查“三部曲”工作,探索集团公司安全监管新模式。

六是在安全专项整治上起表率作用。紧紧围绕“四涉”、“四高”等危险源和危险因素,扎实开展涉氨制冷、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面。

七是在强化队伍建设上起表率作用。关心、帮助、支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安全队伍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