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七项措施积极部署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27.04.2015  12:56
  黔江法院采取七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市高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工作。

  一是党组专题研究部署。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要求,部署该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具体工作。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院领导靠前指挥,庭长带班值守,及时研判、指导、督促改进立案登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要求干警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意见精神,要以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为主线,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以非法定事由故意拖延或不予立案,力促在思想认识上破除实质审查、过度审查、人为设置障碍等问题,避免有案不立、不当移送等现象,减少立案环节的矛盾纠纷。

  三是强化学习深刻领会。组织立案工作人员逐条学习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其他法律关于各类案件受理条件的规定,深刻理解把握市高法院立案登记的“十个一律”要求,规范登记程序,当立尽立、当拒则拒,既不拖延立案也不“全盘接受”,为顺利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好理论准备。

  四是健全多元配套机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合资源,在立案庭成立速裁组、速裁速调室和诉前调解室,探索建立民事庭前准备程序,引入全程、即时调解机制,强化审前案件管理和程序管控,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促进双方和解,让更多纠纷化解在审前,减轻当事人诉累。

  五是做好诉讼服务工作。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抓好诉讼引导,对于需要补正材料的起诉,主动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相关事宜;对于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起诉,耐心做好释法释明工作,并严格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减少因“立案难”引发的纠纷;继续强化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网上立案,对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对确有困难当事人加大救助力度。

  六是加大宣传提升效果。 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及门户网站、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举措,重点宣传由立案审查变为立案登记后,当事人诉权的变化,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内容,是当立则立,并非“照单全收”,为法院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是强化监督规范立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立案工作的执纪监督力度,将立案登记制运行情况纳入专项督察事项,定期抽查,监督整改不符合立案登记的现行制度、月末岁尾不予立案等“土政策”,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或违法立案等问题,以“零容忍”态度逗硬考核、严肃追责。同时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内部监督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检察院、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及时回应反馈意见和问题,主动纠正,切实整改。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