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7万名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

21.05.2017  08:22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凝心聚力,采取低保兜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助推脱贫攻坚。

新政策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今年5月起,重庆开始施行新的低保政策。重新修订了《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新的低保条例调整和细化了低保的申请审批、调查核实、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共有20.7万名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由每月230元/人,提高到每月300元/人,超过扶贫标准。

该负责人称,新的认定办法对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消费支出等方面做了更为合理的界定,并将家庭成员因重度残疾、患重大疾病等增加的长期刚性支出因素纳入综合评估,明确支出型贫困也可申请低保。

设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

如何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市民政局配合相关部门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同时,去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设立了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意见》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因病致贫扶贫对象)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低保,对三无、五保、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9类城乡困难群众实施扶贫济困。

在上述政策对象中,发生医保目录外的自付费用超过总费用30%的,对自付费用30%以内的费用予以救助,该《意见》突破了医疗救助只救助医保目录这一瓶颈。”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救助9021人,基金支出1636.41万元。

试点社会救助新机制

遇到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尽快渡过难关?去年,北碚等区在全市率先试点“救急难”救助新机制,主动发现因遭遇各种临时性、突发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居民,对他们进行救助和帮扶。

镇(街)的社保办事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并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接收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市民政局介绍,当市民遇到生活困难,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有救助需求,都可统一在这个窗口递交申请。

重庆晚报记者 周小平

原标题:全市20.7万名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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