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加大力度规范中职招生行为

16.03.2016  14:33

 

一是中职招生实行“五统一”。 统一宣传,区教委统一制作宣传文字和视频资料2万份,免费发放到生源学校,并统一开展到校宣传和咨询;统一填报志愿,中职学校志愿填报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学生自主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由区教委按学生志愿进行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统一注册学籍,新生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中考成绩证明进行学籍注册;统一送生奖励,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规定,送生奖励经费统一给付到生源学校,由学校考核分配。

二是严明招生纪律“四不准”。 区教委要求,招生学校不准私自到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动员,不准乱宣传、虚假宣传,不准委托中介招生,不准私自向生源学校及教职工给付招生费;生源学校不准私自接待或准许中职学校进校宣传,不准进行中职招生反宣传,不准私自向中职学校推荐学生、获取招生费,不准私自向中职学校提供毕业生基本信息。

三是强化中职招生“三监督”。 建立完善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机制,自觉规范招生工作;区教委成立中职招生纪律监察组,由教育纪检、招生学校、生源学校、片区督导室有关人员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长代表任纪律监察员,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全程监督中职招生工作;公开中职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中职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