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2.03.2015  17:00
  3月1日,据《中国文明网》刊载获悉,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这是继该院2009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以来的提升,也是全院干警辛劳努力的结果。

    文明单位是该院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分区级、区级最佳、市级和国家级四级。万州区人民法院跻身全国文明单位,标志着该院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卓著,获得了综合协调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

    审判实务有了新发展。一是改进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对审判流程各环节的跟踪监督,有效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二是完善审判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审判质量评查和考核,严控发回重审、错判案件。三是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实行分类办理,做到快审快结。四是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提升法官庭审认证水平。五是增强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能力,向社会各界全面公示。六是一律公开审判,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七是拓展执行工作方式,充实执行力量, 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效果,“执行难”问题得予有效缓解。

    法院文化有了新进步。一是围绕“法官沙龙”活动,建立电教室、图书阅览室、市民学校、道德讲堂等文化阵地,工作简报、户外文化长廊、互联网站等宣传阵地,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房等体育场地。二是以法警“技能大比武”为契机,抓好法警队列、擒敌拳、实弹射击等军事和半军事化训练,法警支队在全市法警比武中取得好成绩。三是积极参与全区文艺体育活动为契机,组织摄影、书画、文学、知识竞赛、体育比赛等多个兴趣小组,各项活动成果丰硕。

    法官队伍有了新风貌。一是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洗礼,院领导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领导风格,是一支忠诚可靠的领导集体,在干警中享有较高威信。二是提升法官整体素质,花大投资培训法院干警,知识结构有了很大调整,高学历、专业化局面基本形成,基本适应现代审判工作的需要。三是实行绩效考评机制,引入奖惩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四是完善廉洁办案体系,设置“高压线”,有效遏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管理制度有了新规范。一是建立并实行体系管理,即案件运行、队伍素能、司法政务三大建设管理体系,明确“责权利”,全面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编篡《万州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新机制,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据悉,在此次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中,重庆市法院系统中除万州区人民法院外,北碚区人民法院、铜梁区人民法院、荣昌县人民法院、彭水县人民法院也榜上有名。 来源:万州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