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三个明确”稳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进程

18.01.2016  18:11
   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和广度,推进辖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辖区内消防治理、管理水平和组织开展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重庆市大足区“三个明确”稳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高度重视,明确建设标准。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文件后,大足区消防部门第一时间向区长周少政、常务副区长陈廷剑、副区长宋伟汇报了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情况,周区长指示,由宋伟副区长牵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关于印发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的通知》、《关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方案的通知》,明确20家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15个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并明确微型站建设标准,组建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全面落实有挂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器材、有战力、有台帐、有档案的任务。
  因地制宜,明确推进步骤。结合自身实际和地方实际,按照“先重点、后一般”,重点单位自筹资金,社区筹建经费由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完成建设任务。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先期建设阶段。结合冬防工作整体要求,5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建设任务;70%的社区选定建站站房,落实人员配备,购齐装备器材,完成建设任务并开展工作。全面建设阶段。其余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和社区,参照先期建设单位和社区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验收阶段。“冬防”工作结束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和社区的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同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跟踪督导,明确职责分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联席会,不定期召开现场会、协调会,明确由宋伟副区长牵头,区公安、消防以及各镇街负责人具体负责,对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并每月对建设进度进行汇总通报。明确由消防部门每周安排业务骨干进行指导督促,每周收集掌握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并在政府网进行公示。明确各镇街、派出所以及各重点单位负责人,按照划片包干原则,落实网格负责制,每周深入站点开展消防检查和业务培训,督促各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快建设进度。消防部门精心挑选业务熟悉的警员和文员组成辅导小组,每日上门进行帮扶指导,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各微型消防站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现目前,大足区已经完成1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任务,并已全部开始开展训练、巡逻、培训等相关工作。(审核人:陈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