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03.06.2015  17:16
  6月2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市三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樊非,民一三庭庭长陈雪梅,办公室主任蓝晓蓉,第二新闻发言人刘继雁等参加了发布会。巴渝都市报、垫江日报记者应邀参加。

  发言人樊非首先通报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设立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本辖区有重大影响,高院指定管辖的一审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和不服涪陵区环境资源审判庭判决的环境资源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了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三审合一”。涪陵区法院是辖区唯一设有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集中审理涪陵区、南川区、垫江县、丰都县、武隆县范围内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随后,第二新闻发言人刘继雁详细介绍了涪陵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展工作情况及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案件范围,并发布了审结的几起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

    会后,为进一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樊非副院长同参会记者进行了深入交谈,广泛听取了记者朋友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源:三中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