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狠抓三大环节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05.03.2015  10:03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好转,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市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制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履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方式,采取多种手段对安全工作进行广泛引导;加强联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主动参与联合执法,不断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果。

严格把好准入关口。登记人员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尽职履责,全面审查,做到两个坚决,认真做好实行“先证后照”的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登记工作,即对未取得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或许可的,坚决不予登记;对其他登记要件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得办理营业执照,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此外,做好对实行“先照后证”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的信息抄告和督促整改工作。

全力实施重点监管。一是按照“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托监管平台系统,对安全生产行业和领域市场主体进行清理排查,做到数据准、情况明、责任清。同时,发挥查无牵头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对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责令其限期办理工商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及时将情况或案件线索书面抄告主管部门,配合查处取缔。二是以消防器材、烟花爆竹等商品为重点,严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充分依托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平台,认真受理、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三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车辆改拼装、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以及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四是对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吊销相关前置许可文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9万人次,排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商品等安全生产市场主体1.93万户,其中发现有照无证46户、有证无照41户、许可文件过期或失效250户、注册事项与实际不符18户;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规范,其中进行变更登记75户、注销登记13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1户;已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293次,抄告相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108起;共查办销售不合格产品案4件,从而全方位打造安全生产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企业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