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小升初”方案公布 符合“三对口”儿童入学需带上天然气证

06.04.2017  14:34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公示了《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入学条件特别强调了,城区二环以内区域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因此,入学办法写明,家长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或购房合同;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等。  

入学条件有分类

下月,巴南区教委将印发《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据了解,巴南区对儿童入学条件作了分类。

一、城区符合“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

城区二环以内区域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以下同),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直接登记报名。其中,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小孩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二、农村区域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农村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校直接登记报名。    

三、城区不符合“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小区配套学校有空余学位时优先统筹接收本小区入住业主子女。

四、区内公租房适龄儿童、少年

区内云篆山水、樵坪人家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分别在配套学校和指定学校登记入学。

五、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在巴南区经商、务工以及从事其它合法、相对稳定工作的区内外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可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委定时、定点、分片开展入学登记,统筹安排学校予以接收。

六、其他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少年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拆迁安置户等,其子女由区教委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招生期间,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区教委基教科报名登记。

入住证明可带天然气证

不同类型的学生入学需提供的材料也不尽相同。

在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准备以下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或购房合同;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毕业证领取后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农村区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毕业证领取后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区内公租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租房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就读小学的还需提供防疫接种证,初一新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毕业证领取后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和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务工的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格式化《劳动用工合同》,社保所提供的用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凭证(该项不作为必备条件,具备者优先安排),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就读小学的还需提供防疫接种证,初中新生的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毕业证领取后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黄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