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支队“四个三”工作法织密高层建筑消防保障网

30.01.2018  03:12
   本网讯 自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重庆渝北区公安消防支队紧密结合辖区实情,在广泛调研和实地摸排的基础上,创新实施“三责、三查、三公、三防”工作法,织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保障网。
  “三责”引领前进方向。政府主导责任。区政府先后3次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专门下发通知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并由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落实区政府在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的主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公安、安监、住建、房管、规划、电力、供水等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分类明晰责任,推动齐抓共管。镇街属地责任。明确街道办、派出所、高层建筑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商户”(住户)“四方一责”工作机制,逐级逐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实现责任覆盖的无缝对接。
  “三查”找准火灾隐患。多种力量普查。发动全区6个公安消防队站、22个派出所、2800余名社区网格员,按照“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乡镇、不漏一栋高层建筑”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彻查。 以公安消防部门为主力,行业部门配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楼栋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区消防部门累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6116处,督促整改5758处,责令“三停”28家,临时查封40家。企业单位自查。召开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会,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动员全区2124栋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共查找出火灾隐患3000余处。
  “三公”助推隐患整改。“公告”要点。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要点制作成通告,印刷5000份张贴到2124栋高层建筑显著位置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每名出入场所人员能了解到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公布”职责。采取居民自荐、群众推选、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为每栋高层建筑配备1名消防“经理人”或消防“楼栋长”,并在楼栋主要位置进行张贴,公布消防“经理人”、“楼栋长”信息及职责。“公示”隐患。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和监督效应发挥,在区级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题专栏3个,发布消防宣传专版3个,曝光典型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0余处,通过曝光有效倒逼隐患整改。
  “三防”提高保障水平。夯实“技防”基础。以技防、物防为保障,在全区高层建筑中推广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投入资金建设消防管理智慧云平台系统,接入城市远程监控系统177套,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10套,提升高层建筑消防管理的科技水平。突出“人防”保障,分批次培训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经理人(楼长)、控制室值班人员3500人次,有效提升重点岗位人员消防业务素质能力。建立现役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与182个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工作机制,推动“人防”工作落实。拓宽“宣防”渠道。督促全区2124栋高层建筑按照“不少不1块”的标准,在显著位置设立“火灾警示宣传栏”,并依托高层建筑现有楼宇广告机、6000多块街头监控终端视频播放消防公益广告20万余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强化警示教育。(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