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建立三项机制规范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03.12.2017  08:34
    近日,市教委结合近期学前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三项机制,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一是自查自纠机制。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区县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展一轮全覆盖督导检查,做到“无禁区”、“无死角”。二是专项督查机制。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教师保教行为、幼儿日常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安全管理等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完善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问责机制,发现有伤害幼儿等情况,坚决查处,有效防止伤害幼儿事件发生。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