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记者体验消防员出警:接警45秒即可出发,路上却有人“添堵”

09.05.2019  12:20

5月8日,记者在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今年的防灾减灾宣传周将重点开展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

昨(8)日,上游新闻记者跟随南岸区消防支队上新街中队消防员出警体验发现,多处小区外的通道被私家车占道,消防车难以通行。

8日下午3时,上游新闻记者坐上消防车在上新街、龙门路、南滨路、烟雨路、前驱路等路段行驶时,大多社会车辆和行人见到消防车到来,会及时让道;少数车辆和行人出现未避让,或隔了很久才避让的情况。

消防车驾驶员表示,一般来说,不避让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只要拉开警笛,除了堵车的情况外,大家都会进行避让。

记者在上新街消防中队了解到,消防指战员们从听到警报,到上车出警,规定是一分钟之内,但经过长期训练的指战员们,一般情况下只需要45秒左右即可出警,可谓是相当的快速。

可是体验过程中,上游新闻记者发现,沿途多处小区的消防通道停满了私家车,出现了消防车辆无法进出的情况。在前驱路一段狭长的上坡路处,几辆社会车辆停在了道路转角处,导致消防车无法向上行驶,一旦发生灾情,将严重拖累救援速度。

上新街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队辖区主要为老城区,道路较狭窄,在执行救援任务过程中经常遇到消防通道被车辆堵塞的情况,“这种情况我们一般只能背着灭火设备,徒步进入失火现场救火,但这样会延误救火最佳时机。

去年夏天,我们接到火警,海棠溪某小区居民楼起火,但当我们到达小区时,就有两辆小车停在小区里的道路上,把路堵住,导致我们的消防车无法到达火灾事发地。”该负责人介绍,当时,消防员铺了200多米的水带,才及时将火势控制住。

记者了解到,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5)款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如是单位,将被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是个人,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大家:如果遇到拉响警报器的消防车辆,请及时避让,为他人让出“生命通道”;此外,请勿在消防通道停车、堆放私人物品等,以免影响消防车通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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