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旅客下车后拿错行李 遗弃路边被人捡走了

17.04.2017  19:39

一周前,银川人马女士来到重庆旅游。一周后,马女士依然对这次重庆行“牵肠挂肚”,因为在离开重庆之前,马女士将一份价值几万元的合同丢失了。虽然捡走行李箱的路人并不知道这份合同的价值,但马女士却很难再找回来了。

旅行返渝行李却不见了

△图中蓝色行李箱就是马女士丢失的行李箱。

马女士在本月9日来到重庆旅游,和许多外地游客一样,马女士一行人对三峡游非常感兴趣,于是参加了一个“三峡二日游”的旅行团。

该旅行团的计划是,当天从朝天门乘坐大巴车出发,到奉节乘船游览三峡的风光,预计在11日下午返回重庆主城区。

行程都很顺利,11日傍晚快到7点的时候,旅游大巴车回到了主城区。马女士说,她参加的这个旅游团有20多位旅客。大巴车开至渝北区鲁能星城转盘时,车子停到路边,司机嘱咐全车旅客,如果要赶火车的,可以在这里下车。当时马女士坐在后排,有点困了,没有太留意此事,只是看到有五六位旅客下车。

随后,大巴车顺利地抵达渝中区洪崖洞。当马女士下车拿行李时,发现自己的行李中,一个蓝色的行李箱不见了。“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当时怀疑是先前下车的旅客拿错了。”

导游小黄联系上了之前在鲁能星城下车的几位陕西游客,但他们表示没见到过马女士的行李箱。

原是被其他乘客丢在了马路上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马女士的行李箱路人捡走了。

当晚,马女士等人来到渝北区黄泥塝派出所,民警调取了鲁能星城转盘附近的监控后,马女士终于看到了自己丢失的行李箱。

监控上显示,11日傍晚6点58分,马女士乘坐的大巴车停车后,有一个行李箱被遗留在了路边。经过辨认,这正是马女士丢失的蓝色行李箱。

“行李箱被丢在路边,当时就有不少行人觉得奇怪,还有清洁工上来查看,但都没有将行李箱带走。”过了很久,路边这个蓝色的行李箱才被一位路人捡走。由于监控被树叶遮挡,大家没有看清捡走行李箱的行人的面貌特征。

事后,导游小黄向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确认了此事。虽然小黄并没有和马女士一起到派出所调取监控,但他怀疑,应该是之前下车的那一拨乘客,错将马女士的行李箱拿出,放到路边准备带走。之后他们发现拿错了,于是没有管这个蓝色行李箱,因此将箱子遗弃在了路边。

几万元合同也丢了

马女士说,丢失的行李箱里主要是一些衣物,价值三四千元。但最关键的事里面有一份很重要的合同。

“这份合同价值几万元,是我刚和别人签订的,准备带回银川。”马女士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由于无法看清捡东西的路人的面目,而且事发地点位于住户密集的居民区周边,要找回她的行李箱,可以说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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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走行李箱的路人是偷窃还是侵占?

类似马女士这样的事,其实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一些粗心的人将钱包或是手机遗失在了公共场所,被人捡走,那么捡走东西的人,是否构成盗窃呢?

民警解释说,当财物不在主人的控制范围之内,被人拿走,而拿走之人拒不退还,则可能构成“侵占他人财物”。而当财物在主人的控制范围之内,被人拿走,就算是偷窃。

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定义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显然,捡走马女士行李箱的路人,只可能构成侵占,但其金额还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摄影 甘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