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突然不知下落 是否被拖走成了谜团 执法过程遭到质疑

09.08.2018  20:55

第1眼消息,余女士有一辆电动助力车。8月3号晚上,她把车子停在东水门大桥北桥头的一条断头路上。几个小时后,发现车子不见了。为了找回自己的车辆,余女士四处奔走,遇到了一连串的怪事儿。

在东水门大桥的北桥头,有一段匝道正在封闭施工。这段路上停放着不少的摩托车和助力车。8月3号下午,余女士把车子停放在这段路上。几个小时过后,车子不见了。在寻找车辆过程中,余女士遇到多名有着类似遭遇的车主。大家一起向当地警方报了案,民警让他们去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市政执法大队,找一名叫做杨杰的工作人员。说她的车子,可能是被执法部门拖走了。

周边一些市民也表示,当天的确看到有执法人员,把一些随意乱停的摩托车、助力车给拖走了。8月6号,余女士和几个车主一起,前往朝天门市场执法大队接受了教育。执法大队的负责人要求他们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再不随意乱停乱放。随后,执法大队负责人在保证书下方签了字,并给了她一个电话号码。告诉她说,凭借这张签了字的纸条,就能去两江新区大竹林一个地方,领回被扣的车辆了。

余女士说,当天他们有四个车主一起,前往大竹林。其他三个车主都找回了车子。唯独她没有找回自己的车。于是她回过头来,再次找执法大队这边。对方听说没找到这辆车,马上改了口,说余女士的车子不是他们拖走了。这叫余女士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如今,可以确定的是,当天执法人员的确是拖走了一些乱停放的车辆。余女士的车辆,也恰好是在那个时间段不见的。但是余女士的车是不是被执法人员给拖走了呢?余女士认为,这事儿其实是说得清楚的,因为执法人员拖车,都应该有书面的执法记录,或者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只要调出执法记录一看,应该就能知道自己的车是不是被拉走了。

8月9号中午,记者陪同余女士一起,再次来到了两江新区大竹林这边,拨打了朝天门市场执法大队所提供的取车电话,一位男子把余女士带到了一家销售摩托车的门面前,表示所有被拖走的车辆,都存放在这个销售点里面,和他们的售卖车辆放在一起。当记者问道,会不会因为车子成色较新,而被人买走时,得到的回复却是“那就不知道了”。

男子表示,因为他们恰好休假,所以店门已经关了。没法让余女士再进去找车。但既然余女士上次没找到自己的车,那现在再来找,估计还是没有。男子还表示,市政部门把车拉过来后,和他们之间并没有办理任何交接手续,他们这里没有写明所扣车辆的数量、颜色等相关信息的清单。被扣车辆是被一辆平板车拉来,堆放在这里的。只要前来取车的市民,凭借执法大队开具的条子,再按照每天30元缴纳停车费,他们就可以放行。

见此情况,余女士质疑,把执法暂扣的车辆,拉到车辆销售点,和销售车辆放在一起,而且车辆交接也没有手续,没有登记造册,那如何能保证被扣车辆得到妥善、完好保管呢?

在记者的陪同下,余女士又找到了当初让她写下保证书、并且开具了放车单的朝天门市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还是表示,他们当初到底有没有拖走余女士的车,只能以去扣车地寻找的结果为准。能找到车,就说明车是被他们扣了。不能找到车,就说明他们没扣。

采访过程中,余女士始终没能看到当天的执法记录。市政执法人员还表示,当天他们是和交巡警联合执法,所以,真正负责拖车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当地的交巡警。朝天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同样告诉记者,当天他们的市政执法人员,只是协助交巡警部门,对朝天门片区进行整治。所以,他们市政部门没有开启执法记录仪。如果余女士想了解当天的执法情况,搞清楚车子是不是被拖走了,就只能去找交巡警。

随后,余女士再次赶到了当地交巡警部门,在这里,她却得到了不同的说法。交巡警表示,她所停车的那段道路,尚未交付使用,并不属于他们交巡警的执法范围。联合执法时,他们只是负责外围的交通秩序。

交巡警明确表示,当天拖走车辆的就是市政部门。因此负责放车的,也是市政部门。所谓的执法记录,也应该是在市政部门那里。

余女士认为,交巡警这边的说法,让她更加信服一些。因为其他车主都是凭借市政部门的条子,去指定地方拿回了车辆。记者也了解到,《重庆市市政管理监察行为规范》中明确规定,市政部门执法过程中必须全程录像照相,全面取证。公安部《关于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第五条也规定,交通警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该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可余女士这么走了一圈,发现这次所联合执法,都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全程录音录像。这样一来,当天到底拖走了多少车,拖了那些车,似乎也成了一笔糊涂账。

余女士认为,相关执法部门有没有扣车 ,不应该以在摩托车销售门店里能否找到为标准。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程完整记录。目前,余女士再次向当地派出所反映了这一情况。她希望,通过警方和相关部门的调查,能够找回她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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