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建立“两个中心”提升诉讼服务和财产保全

12.06.2016  15:30
  为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及民事财产保全工作,根据市高法院《关于全面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关于全市法院建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规定高效开展保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铜梁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和民事财产保全中心,明确了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

  诉讼服务中心将依托立案庭建立,与立案庭“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立案庭庭长兰洪学兼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立案庭副庭长蓝海宾兼任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目前暂配置8名干警。诉讼服务中心以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为引领,以服务群众的主阵地、服务审判的大平台为目标,以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科学决策、服务审判管理为着力点,坚持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力争在增强服务实效上取得全面提升。

  民事财产保全中心专职负责民事财产保全工作,由执行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目前暂配备一个合议庭和必要的司法辅助人员。民事财产保全中心承担诉前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诉讼后执行前财产保全以及仲裁财产保全工作,整合了民事财产保全工作的“审查”、“裁定”、“执行”、“复议”四项职能。对于整合和优化民事财产保全资源配置、提升保全工作质效、“基本解决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

  该院指出,建立“两个中心” 是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和党组部署,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宣传引导等工作,尽快实现“两个中心”人力、物力、财力的资源整合,构建“两个中心”高效的工作运转体系。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