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遭两女子“抢劫”,却被法官戴上了“银手镯”

02.11.2021  19:34

近日深夜11点,江津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突然响起:“法官,有人报警告我们抢劫,我们在派出所拦着没让他走,麻烦你快来看看!

“‘劫匪’在派出所,还拦着不让受害人走?现在抢劫都这么猖狂了吗?”一头雾水的执行法官顶着头上的细雨,摸黑赶到了江津区南城派出所。

茶馆偶遇,申请人为讨债无奈当“劫匪

派出所大厅里,两名女子正伸长脖子张望,旁边站着一名双手交叉的男子。执行法官一眼发现,这正是申请人陈和被执行人谢某。随后,执行法官将三人带回法院了解情况。

来到法院后,谢某仍是不依不饶,声称就是陈某两人“抢劫”了他。法官安抚了双方情绪后,逐步搞清了情况。

原来,谢某在2016年前后因生意管理不善,欠付陈某等人租金、借款共计34万余元。陈某等人起诉谢某胜诉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陈某的妻子配合法院将其名下房屋拍卖还款11.4万元,但未查到谢某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谢某也一直避而不见、去向不明。

当天晚上9点左右,陈某和一名朋友正在逛街,突然发现谢某在路边茶馆里打牌,面前还摆了200元现金,当即上前堵住了谢某。陈某心想:“不还钱也就算了,还拿钱打牌,这200元总该拿来还账吧。

没承想,谢某看到陈某后一把抓起桌上的钱就要走,还说:“反正我没钱还,你拿这个钱就是抢劫!”陈某一听更是上火,当场拦住了谢某。而谢某还真就报了警,声称陈某实施抢劫。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男子拒不还钱,为他戴上“银手镯

执行法官再三向双方核实两名女子只是口头要求归还,并未采取过激手段后,劝导陈某等人要账虽合理但也要合法,发现被执行人应第一时间通知执行法官。随后,执行法官又对谢某欠钱不还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对近年来的财产状况及准备如何履行义务作出说明。

然而,谢某仍然拒不配合,连连表示现在没有钱,被问及其哪来的钱在茶馆打牌时,谢某却目光躲闪,讲不清楚。

执行法官查询其手机时发现,谢某近一年存在数万元的流水,但现余额仅为几百元,其行为显然在掩饰自己有收入来源而拒不履行债务的事实。对此,执行法官决定给谢某送上银光闪闪的“手镯”,即刻实施拘留。

前一秒还很“”的谢某瞬间破防,表示愿意先凑2万元,剩下的和申请人商量分期付。数小时后天刚蒙蒙亮,谢某的亲友便前往法院,给陈某送来了2万元。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谢某写下了悔过书并和陈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打开手铐的一瞬间,谢某懊悔不已:“早知道我就老老实实还钱,还在这里戴起铐子坐了个通宵,人也遭关了,钱还是要还!

法官提醒:催收债务应当合理合法

催收债务应当合理合法,但是如果采取非法拘禁、殴打等暴力手段或者贴身跟随、非法据守他人经营场所等“软暴力”方式讨债的,将有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举报